枞文明字[2013]7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安庆好人”评选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直各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开展“安庆好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宜文明办[2013]16号)文件要求,为了做好“安庆好人”评选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通知精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基层评选活动,圆满完成评选任务。
枞阳县文明委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