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学:
现将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的通知》(皖教秘基〔2014〕3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减负万里行”是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抓好落实。
二、认真开展自查和督查。按照教育部要求,“减负万里行”活动要从学校到省辖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逐级进行自查和督查,并认真填写《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自查参考表》。自查、督查的项目和内容按照教育部《通知》规定执行,中心学校、县教育局将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全面督查,省教育厅也将于5月中旬对各地进行督查。
三、边督查边整改。各校要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落实教育部的《通知》要求,在自查和督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校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减负”有关规定的进展情况要予以公告,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和舆论的监督。
四、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校要及时发现、认真总结本校或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做好典型经验的收集、整理和宣传推广工作。各校将本校减负的典型经验案例(教师完成)、学生征文(谈谈减负后的学习生活)于5月底之前报中心学校。城区学校不少于8篇,农村片学校不少于4篇。
各校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连同自查表(以学校为单位,加盖公章)于5月16日前报中心学校,同时报电子数据(邮箱:156800163@qq.com)。
枞阳县枞阳中心学校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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