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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的通知

  文章作者:王娟华来源:枞阳县枞阳中心学校浏览次数:1959字体:字体颜色

各小学:
    现将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的通知》(皖教秘基〔2014〕3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减负万里行”是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抓好落实。
    二、认真开展自查和督查。按照教育部要求,“减负万里行”活动要从学校到省辖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逐级进行自查和督查,并认真填写《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自查参考表》。自查、督查的项目和内容按照教育部《通知》规定执行,中心学校、县教育局将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全面督查,省教育厅也将于5月中旬对各地进行督查。
    三、边督查边整改。各校要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落实教育部的《通知》要求,在自查和督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校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减负”有关规定的进展情况要予以公告,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和舆论的监督。
    四、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校要及时发现、认真总结本校或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做好典型经验的收集、整理和宣传推广工作。各校将本校减负的典型经验案例(教师完成)、学生征文(谈谈减负后的学习生活)于5月底之前报中心学校。城区学校不少于8篇,农村片学校不少于4篇。
    各校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连同自查表(以学校为单位,加盖公章)于5月16日前报中心学校,同时报电子数据(邮箱:156800163@qq.com)。

  
 
枞阳县枞阳中心学校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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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文章:转发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
·下篇文章:转发县教育局关于开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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