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学:
现将安庆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庆市义务教育阶段特色学校建设评估办法(试行)>及<安庆市义务教育阶段特色学校建设评估细则>的通知》(教基〔2014〕34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对照评估办法及评估细则,结合本校实际,选定特色项目,确定规划年份,于11月18日前上报建设规划表(市局文件附件3),电子稿发送到156800163@qq.com。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特色学校建设评估办法及细则的通知doc.doc
枞阳中心学校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