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教团[2016]5号
关于评选2016年市、县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学校,特教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营造立德树人浓厚范围,根据市教育局铜教团〔2016〕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6年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选、表彰的范围是全日制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和中心学校2016年6月前在校的学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是: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德育活动,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必须是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是:具备“三好学生”各项基本条件,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必须是班委会、团支部、学生会、团委、少先队中队委员以上干部,且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学年;必须是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
“先进班集体”标准是: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禁、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班级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班成员均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曾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班级无留级生,违法犯罪率为零。
三、名额分配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由县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分配名额,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由县教育局确定总额后,参照各校在校学生数和各校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进行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具体要求
1、各学校推荐工作必须在校党总支(支部)的直接领导下,成立由政教处、教务处、团委、少先队等方面组成的推荐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荐工作;推荐要自下而上,先民主后集中,坚持推荐条件,杜绝弄虚作假;初评的名单必须在校内张榜公布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
2、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对弄虚作假和不按照规定程序及要求办理推荐手续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荣誉称号,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各学校上报市县级候选名单数必须严格控制在指标内,高、初中毕业班评选名额不得超过总指标数的二分之一。
4、各学校推荐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需认真分别填写“登记表”一式二份(登记表样式附件2,格式为A4纸双面印)。表中内容要认真填写完整,凡手续不全,内容不实,填写不完整的一律无效。
5、中学以校为单位、小学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对上报的材料认真审核后按照市级、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两个层次分别用Excel分类汇总(同一工作簿)(汇总表花名册附件3),各校不得改动Excel表样,按照Excel下方工作表名称顺序填写。并将汇总表打印出来加盖学校公章于5月25日前派专人报送至县教育团工委(招生办办公处)。
6、各校Excel汇总表电子稿请用学校名做文件名并用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教育团工委邮箱(zyjytgw@163.com),凡不按要求报送一律无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补报。
联系人:王中林 18055696081
枞阳县教育局
2016年5月20日
附件:1、枞阳中心学校2016年市级、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upload/file/20160523/20160523182540954095.xls
2、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登记表/upload/file/20160523/20160523182512551255.doc
3、Excel汇总表样(汇总花名册) /upload/file/20160523/2016052318259841984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