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学校,特教学校:
为了充分展示我县青少年学生素质教育的成果,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为了不断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全县中小学生搭建交流平台,提高歌唱水平,陶冶学生情操,培养学生热爱艺术、追求艺术、讲究文明的道德观和审美观;为了积极开展2011年元旦庆祝活动,增添节日气氛。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县第五届校园歌手电视大奖赛。希各地接通知后,迅速、认真组织评选活动,务必做好报名、参赛等有关工作。现就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12月22日上午(11点抽签确定参赛顺序)
二、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基教科
三、参赛对象及名额:在校、在籍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每个中心学校选派小学生一至二名,每所初中选派初中学生一名,每所高中(含职业高中和民办高中)选派高中学生二名,每所幼儿园(含经批准办学的民办幼儿园)选派幼儿歌手二名。如有演唱水平较高、歌手众多的学校,经申报同意后,可适当增加名额。
四、报名办法:由中心学校、各中学集体报名,每名选手由选送单位交参赛费150元(报名费交县教育局财务科),歌手自选参赛歌曲、自备伴奏音乐(刻录好光盘或U盘拷贝,最好使用纯伴奏音乐,并贴好标签,注明单位及歌曲名称等有关内容于报名时一并上交),歌曲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最好能贴近学生生活。
五、比赛时间、地点及办法:2011年元月1日至2日两天在枞阳剧场进行。分小学组(元月1日上午8:00-11:30)、初中组(元月1日下午1:30-5:30)、高中组(元月2日上午8:00-11:30)、幼儿组(元月2日下午1:30-4:00)进行比赛,由主办单位邀请专家进行评选。每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获奖选手将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其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其他选手颁发鼓励奖证书,同时进行现场录像。获奖选手的演唱实况录像,电视台将在元旦和春节期间予以播出。获奖情况将印发专题文件,于全县通报表彰。
六、其它事项:参赛人员食宿由各校自行安排,各选送单位应确定一名领导带队,确保参赛选手的安全万无一失。带队人员于2010年12月31日下午3时在县教育局阶梯教室集中,明确参赛有关事项。
特此通知。
附件:校园歌手电视大奖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