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教审〔2010〕306号
关于清理学校基本建设在建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学校、特教学校:
近年来,各校基本建设规模逐步扩大,发展迅速,但由于工程项目较多,工程从计划至竣工验收、决算的时间较长,付款方式、付款途径多样,以致部分学校对工程项目详细情况不能全面掌握,而基本建设工作是一项投资大、政策性强的工作,为了全面系统地掌握学校工程项目建设及付款情况,规范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与核算,现特将有关工作进行布置安排并通知如下:
一、各校必须严格执行枞阳县财政局、教育局文件《枞阳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稿)》(枞财[2010]90号)第十四条之规定。
二、各校如实填写《 学校在建工程简明情况登记表》和《工程付款情况表》,2011年元月底前自行完成建表工作。(附表见后,请自行下载)
三、审计办公室将检查指导核对各校在建工程相关材料的准确性,做到万无一失。
四、今后各校新建工程必须登记《 学校在建工程简明情况登记表》和《工程付款情况表》。
五、审计办公室将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六、填表要求:
1、学校“在建工程”是指学校管理或参与管理的建设工程含大型维修项目,包括正在建设未办理竣工验收的工程;已办理竣工验收但尚未决算的工程;已办理竣工验收和决算手续但款项尚未付清的工程。
2、各校对表中填写的有关数据必须提供依据(复印件附表后)。
3、“项目性质”是指“项目资金建设”或“自筹资金建设”或“项目建设、学校配套”等。
4、在备注栏注明“设计费用”、“监督费用”、“监理费用”的付款方,“其他费用”的确指及付款方。
5、在备注栏注明“调增调减值”的调整原因。
6、“付款方式”是指何种途径付款。
7、其他事项请在备注栏内说明。
附表请下载:
学校在建工程简明情况登记表[2010]306号附表1.doc
工程付款情况[2010]306号附表2.doc
枞阳县教育局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