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枞阳县枞阳中心学校 >> 相关文章 >> 公示通知 >> 上级文件
 阅读文章

关于2011年枞阳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佚名来源:转摘浏览次数:3070字体:字体颜色

关于2011年枞阳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现就我县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2011年我县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www.jszg.edu.cn。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枞阳县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网上报名时间:2011324日—410

2、网上报名流程

①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②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③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④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⑤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实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申请人须持身份证到县教育局现场办理。

⑥申请人准确填写“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

⑦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网报现场确认

①现场确认时间:41415日。

②现场确认地点:枞阳县教育局

地址:枞阳镇湖滨路50

联系电话:0556-2826316

③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A、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B、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C、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D、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无法以学历证书确认师范专业的需提供学历证书颁发学校该专业的招生考试说明和教育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E、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办教师资格证书用,本照片与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照片均同一底板,背面写清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F、《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不需网上下载打印,均于现场确认当日由确认点统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现场确认时填写且与网报时填写的一致。

4、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其中:

①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②全日制师专毕业,后又进修师范院校(含安徽省教育学院)取得本科学历的,申请高中教师资格时,教育学、心理学免修(但须附师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非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通过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的培训考试(自学考试),取得合格证书。首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考试合格,由省自考办颁发的“两学”单科合格证书一律无效。

④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在学校期间已参加教学实践环节的免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体检项目,在枞阳县人民医院参加体检。现场确认当日在确认点领取《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自行安排体检。

2、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填写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审查填写并盖章。《思想品德鉴定表》与体检表请于419日交县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①测试对象

A、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

B、师范类更换学科申请人;

C、相应师范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如:自考、函授等)。

②时间安排

A、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安排在5月中旬进行,具体安排5月初在枞阳教育网上公布;

B、高中类教师资格测试时间为514-15日,测试课题和测试安排于56在安庆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相关事项请上网查询,县教育局不另行通知。

4、申请教师资格应按政策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5、如有疑问,请致电0556-2826316咨询。

相关内容见枞阳教育网:http://www.ahzyjy.net

 

 

         枞 阳 县 教 育 局

                                2011324日

·上篇文章:枞教民〔2011〕58号 关于枞阳县2010年民办幼儿园及培训机构办学年检情况公告
·下篇文章:2011年普通话测试工作通知
复制 】 【 打印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特别声明:本站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可以自由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尽快予以更正,谢谢。
 相关评论
当前没有评论
相关评论 0 篇,当前显示最新的 3 篇。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后台管理

版权所有:安徽省枞阳县枞阳中心学校 技术支持:枞阳小风工作室
备案信息:皖ICP备10206453号-19皖公网安备340722020001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