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中校 [2011] 6号
关于举办青少年“历史的选择”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比赛的通知
各小学:
以“历史的选择”为主题的第十七届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正在各地广泛深入地开展起来。为了保证活动取得实际效果,根据县委宣传部【2011】3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枞阳中心学校学区举办小学征文比赛、小学生讲故事比赛。现将各项比赛的要求及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学生征文比赛
1、参赛对象:参赛对象必须是参加本届读书活动的小学三至六年级学生。未参加本届读书活动或未经校组委会选拔推荐者,不能参加。
2、征文要求:本届征文以“历史的选择”为主题。参赛学生要通过认真阅读活动读本,紧扣活动主题,就各读本中各个论题谈自己的体
会和认识;畅谈自己如何把个人的成长融入时代发展之中;还可以规划一下,如何以参加这次读书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和完善自己,勤奋学习,敢于创新,创造美好未来。
文章必须自己撰写,不得抄袭。辅导老师要在文后写上评语和推荐意见并署名。文章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内容充实、中心突出,表现积极向上的理想和信念。小学生(中高年级)征文不得超过800字,报送的稿件必须使用16(K)打印稿,正文用三号字,同时报送电子版。作者在文章标题下署名,并注明所在县、中心学校、学校、班级名称。在文章末尾注明联系电话。
3、参赛指标:每所完小推荐优秀作品1篇,枞小4篇,城关、石岭各3篇。
4、奖项设置:评比结果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同时推荐部分优秀征文代表中心学校参加县、市、省和国家级比赛。
5、上报时间:2011年4月4号前。参评征文上报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wjhszh@sohu.com 。
二、小学生讲故事比赛
1 、参赛对象:参赛对象必须是参加本届读书活动的小学生。每所完小推荐1名,枞小4名,城关、石岭小学各3名(男生不少于1名)。所有参赛单位不得弃权。
2、比赛要求:讲故事内容必须以“历史的选择”为主题。要求参赛选手以生动的语言和感人的事例,表达对活动主题的理解和参加读书
活动的感受,展现新时期当代小学生热爱祖国、奋发进取的精神面貌,要求主题鲜明,切忌内容空泛。参赛选手在讲故事时,语言要符合年龄特点,使用普通话,口齿清楚、表达流畅、精神饱满、仪态自然;服装自备,要求大方得体,符合身份特征,少数名族同学可着名族服饰;比赛采用无伴奏、无辅助设备方式;比赛时间不超过6分钟,超时扣分。稿件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
3、奖项设置:
(1)比赛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一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鼓励奖若干名。另选派前2名(男女生各一名)代表中心学校参加县级比赛。
(2)设相应的教师指导奖。
4、时间安排:各校于4月20日前将参赛名单和参赛资料一式五份报送中心学校。比赛时间定于四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各校由校长和辅导教师带队负责安全事宜。
各校要按照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历史的选择”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要在校内进行发动和选拔,确保活动参与面,要充分激发和调动青少年参加的热情,不断增强读书教育活动的生机和活力。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培养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思想感情,展现新时期青少年热爱祖国、奋发进取的精神面貌。
枞阳县枞阳中心学校
201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