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学前教育科学发展进程,教育部近日对1996年制定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进行了17年来的首次修订,形成了《规程(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扎实做好《规程(修订稿)》意见征求工作,2013年4月12日上午,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示范幼儿园内举行意见反馈座谈会,全县各中心幼儿园和民办园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全体与会人员对照《规程(修订稿)》的条款,依次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修改意见,并就每条意见或建议进行了深入研讨。力求为国家修订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与意见,使《规程》修订后能在当前及今后一段较长时期内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发挥最大作用。
